首页典当融资导报 2011 10月份 第11期
财产权利典当业务创新空间广

                                                                                                          ●本报记者  王菁菁
 

   日前,上海典当行业协会特邀全市从事财产权利典当的业务量较大的10多家企业在华联典当行召开研讨会,对近年来行业从事财产权利业务时遇到的各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其中,有关从事财产权利典当业务时的法律风险防范,以及融资机构产品创新的话题,颇受大家的关注。
    上海典当行业协会会长吴贤达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在协会举行的此次研讨中,大家集中讨论的话题主要集中在几个细节上,对一些关键性的法律法规认定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且从中引申到企业从事财产权利业务风险防范问题。在讨论到如何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时,不少企业代表还结合实际情况介绍了自家的操作流程,同时分析各自操作流程中的优缺点,希望通过这种形式的交流,对财产权利典当业务提出一些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法,比如说,综合费用收取的合理性、流通股专业登记等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与会人士一致认为,在当前的借贷形势下,作为非银行融资性机构的典当所推出的产品一定要有创新,这样才能在为客户服务的同时,为自身也拓展一条发展的新渠道。而综合当前典当行常见的业务来看,财产权利典当这一块,无疑有着巨大的拓展空间等待挖掘。
    而记者随后在几个行业QQ群中看到,业内对于此次研讨的后续探讨十分活跃。“我认为,做财产权利典当业务,除了关注股权外,实际上还有各种票据,比如说债券、提单等等,特别是银行承兑汇票。”有群友说。他的提法立即得到了热烈回应。“银行承兑汇票典当要注意什么”、“有何特殊之处”等都是众人关心的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用于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即票据合法有效、要素齐全、背书连续,票面所有记载事项无任何涂改;汇票载明的签发日期和到期日相隔不超过6个月;汇票上未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另外,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时一定要注意几点:签订质押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债务期限与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等情况,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产生票据纠纷;要向承兑银行查询核实;并要注意汇票单笔承兑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承兑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像我们典当行在接手这项业务时,主要由同属的贸易公司去银行查询该票据是真是假。在查验的时候,除了通过银行查询鉴定,典当行还要看票据后面的背书。有了背书,再加上客户的承诺书,即使形成了绝当,也能保证典当行能方便处理,不至于被套牢。”河北典当业一位资深人士提醒道。
 另外,他还建议,做此类业务时,一定要考虑到公司的“盘子”,最好是资产闲置时接手。当票据贴现的时候,距离到期时间越短,从利息上算越是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