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典当融资导报 2012 3月份 第21期
“两会”为民营资本建言

                                                                                                钟 禾

        在今年“两会”关于经济领域的讯息中,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扶持中小企业成为重要议题。作为2012年中国政治、经济工作的风向标,“两会”上的声音无疑是判断未来政策走向的重要依据。 
  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由民建中央、农工党中央、全国工商联联名提交的《关于强本固基维护实体经济坚实基础的提案》被列为大会一号提案。“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的拓展”的建议在上述提案中被排在首位。而纵观今年“两会”经济领域的众多提案,也多与上述主题相关。
  对于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建议的主要导向一是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及融资成本,二是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在全国工商联的提案中,对降低企业创业负担提出了诸多具体建议,如继续加大中央财政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投入、加大初创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支持、运用积极就业政策培训补贴等。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则建议制定《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法》,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方面,各方提(议)案建议的主要方向是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一方面是加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信贷额度上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如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建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规模应定向宽松,扩大商业银行小型微型企业金融债的发行规模。另一方面则是倡导金融创新,使民营资本成为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而其主要内容即民间借贷的合法化、经营规范化——这也是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的主要形式。
  有专家分析认为,私募股权投资既是民营资本重要的投资渠道,又对中小企业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未来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今年“两会”关于拓宽私募股权投资(PE)基金募资来源、放宽保险、银行投资PE门槛的相关提案及议案,也有望解决当前PE行业面临的募资困境。此外,新修订的《基金法》也有望今年出台,如果PE基金能够纳入其中,那么中国的PE行业也将迎来规范化发展的新契机。
  对于拓宽民营资本投资渠道,今年“两会”多项提(议)案提出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渠道,比如鼓励民营资本参股商业银行、放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规模、放活直接融资等。而目前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民间借贷的合法化。
  此前,浙江“吴英案”引发经济、法律学界对于民间借贷面临法律困境的激烈讨论,而今年“两会”关于放开民间借贷的建议异常活跃,比如全国人大代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建议取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建议允许民间资本组建或参股民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金融创新组织等。
  在2010年国家开始收缩流动性的政策背景下,国内中小企业一直面临融资难的困境,而这也为民间借贷的活跃提供了契机,其也已成为民营经济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因此,“民间借贷”合法化应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两大国家政策导向合流之后的必然。
  在关于资本市场的相关提案、议案中,建议的内容主要针对资本市场“两端”环节,即新股发行及退市制度。对于新股发行,在此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抛出“IPO不审行不行”的言论后,业界对于IPO市场化改革的前景充满期待。今年“两会”相关提案也同样顺应了加快市场化的改革思路,比如全国政协委员、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提出,“通过市场力量调节一级市场发行节奏”;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建议“将实质性审核、形式性审核分别在证券法中明确规定,并为向注册制发行方式的转变预留立法空间”等。
  在退市制度方面,针对目前“三高”、业绩“变脸”以及“壳”炒作等现象,多项议案建议进一步完善现有退市制度,九三学社在提案中建议深化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退市条件、退市后去向、投资者损失计算方法等问题,并建议加快主板退市制度的研究和推进;民革中央也建议进一步强化退市制度,可根据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不同的特点,确立不同的退市条件,甚至可以考虑证券法只做原则性规定,将具体标准和条件设置交由交易所管理。
  作为私募股权投资的主要退出渠道,资本市场改革方向对PE行业同样具有深远影响。从目前“两会”的政策建议方向来看,IPO市场化的推进无疑进一步拓宽了PE退出渠道,也有利于遏制一级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而退市制度的完善,虽然加大了PE机构的投资风险,但同时也有利于PE行业价值投资的崛起。